韓非子五十五篇二十卷
第六篇

卷二 · 《韓非子》

有度

第 6 篇/共 55 篇 · 有度、二柄、揚權、八姦——法與術的基礎理論。

〈有度〉講依法治國:國家的強弱不靠運氣,靠制度;〈二柄〉講君主手上只有兩樣武器——賞和罰;〈揚權〉用詩一樣的語言講權力怎麼集中;〈八姦〉列出臣下作奸犯科的八條套路。

本卷提要 · 卷二

〈有度〉講依法治國:國家的強弱不靠運氣,靠制度;〈二柄〉講君主手上只有兩樣武器——賞和罰;〈揚權〉用詩一樣的語言講權力怎麼集中;〈八姦〉列出臣下作奸犯科的八條套路。

原文

有度 全 5 段

有度·1

國無常强,無常弱。奉法者强,則國强;奉法者弱,則國弱。荆莊王并國二十六,開地三千里;莊王之氓社稷也,而荆以亡。齊桓公并國三十,啓地三千里;桓公之氓社稷也,而齊以亡。燕襄王以河爲境,以薊爲國,襲涿、方城,殘齊,平中山,有燕者重,無燕者輕;襄王之氓社稷也,而燕以亡。魏安釐王攻燕救趙,取地河東;攻盡陶、魏之地;加兵於齊,私平陸之都;攻韓拔管,勝於淇下;睢陽之事,荆軍老而走;蔡、召陵之事,荆軍破;兵四布於天下,威行於冠帶之國;安釐王死而魏以亡。故有荆莊、齊桓,則荆、齊可以霸;有燕襄、魏安釐,則燕、魏可以强。今皆亡國者,其羣臣官吏皆務所以亂而不務所以治也。其國亂弱矣,又皆釋國法而私其外,則是負薪而救火也,亂弱甚矣!

白話國家沒有永遠的強盛,也沒有永遠的衰弱:執法的人堅決,國家就強;執法的人軟弱,國家就弱。楚莊王吞併二十六國、開拓疆土三千裡,可他去世之後楚國就衰亡了;齊桓公吞併三十國、開拓三千裡,桓公一死齊國也衰亡了;燕襄王曾以黃河為界、屢次擊敗齊國、平定中山,魏安釐王也曾攻燕救趙、敗楚破齊、威震天下,但這些君主一死,本國便都衰敗了。如今這些國家都淪為弱國,是因為群臣百官都忙著製造混亂而不是謀求治理,還拋開國法謀求私利,就像背著柴草去救火,只會亂上加亂。

有度·2

故當今之時,能去私曲就公法者,民安而國治;能去私行行公法者,則兵强而敵弱。故審得失有法度之制者,加以羣臣之上,則主不可欺以詐僞;審得失有權衡之稱者,以聽遠事,則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輕重。今若以譽進能,則臣離上而下比周;若以黨舉官,則民務交而不求用於法。故官之失能者其國亂。以譽爲賞,以毁爲罰也,則好賞惡罰之人,釋公行,行私術,比周以相爲也。忘主外交,以進其與,則其下所以爲上者薄矣。交衆、與多,外内朋黨,雖有大過,其蔽多矣。故忠臣危死於非罪,姦邪之臣安利於無功。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,則良臣伏矣;姦邪之臣安利不以功,則姦臣進矣:此亡之本也。若是,則羣臣廢法而行私重,輕公法矣。數至能人之門,不壹至主之廷;百慮私家之便,不壹圖主之國。屬數雖多,非所以尊君也;百官雖具,非所以任國也。然則主有人主之名,而實託於羣臣之家也。故臣曰:「亡國之廷無人焉。廷無人者,非朝廷之衰也。家務相益,不務厚國;大臣務相尊,而不務尊君;小臣奉禄養交,不以官爲事。此其所以然者,由主之不上断於法,而信下爲之也。故明主使法擇人,不自舉也;使法量功,不自度也。能者不可弊,敗者不可飾,譽者不能進,非者弗能退,則君臣之間明辯而易治,故主讎法則可也。

白話所以在當今之世,能拋開私心曲見而遵行公法的人,能使百姓安寧、國家太平;能放棄私行而奉行公法的君主,能使軍隊強大、敵人弱小。君主以法度來考察得失、以度量來衡量輕重,臣下就不能用欺詐蒙蔽他;如果憑名聲用人、憑私黨舉官,臣下就會拉幫結派、荒廢公法,結果忠臣無罪而死於危難、奸臣無功卻安享利益,這就是滅亡的根源——群臣都廢棄公法營私弄權,君主徒有君主之名,實權卻落在臣下手中。所以說滅亡的朝廷裡沒有真正的人才,原因在於君主不依法決斷而輕信臣下;英明的君主用法律挑選人才、衡量功績,能者無法被埋沒、敗者無法被粉飾,這樣君臣關係分明,國家就容易治理。

有度·3

賢者之爲人臣,北面委質,無有二心。朝廷不敢辭賤,軍旅不敢辭難;順上之爲,從主之法,虚心以待令,而無是非也。故有口不以私言,有目不以私視,而上盡制之。爲人臣者,譬之若手,上以脩頭,下以脩足;清暖寒熱,不得不救;鏌鋣傅體,不敢弗搏。無私賢哲之臣,無私事能之士。故民不越鄉而交,無百里之慼。貴賤不相踰,愚智提衡而立,治之至也。今夫輕爵禄,易去亡,以擇其主,臣不謂廉。詐說逆法,倍主强諫,臣不謂忠。行惠施利,收下爲名,臣不謂仁。離俗隱居,而以詐非上,臣不謂義。外使諸侯,内耗其國,伺其危嶮之陂,以恐其主曰:「交非我不親,怨非我不解。」而主乃信之,以國聽之,卑主之名以顯其身,毁國之厚以利其家,臣不謂智。此數物者,險世之說也,而先王之法所簡也。先王之法曰:「臣毋或作威,毋或作利,從王之指;無或作惡,從王之路。」古者世治之民,奉公法,廢私術,專意一行,具以待任。

白話賢能的人做臣子,面向君主獻上忠心、絕無二心:在朝廷不推辭低賤的職務,在軍旅不逃避艱險,順從君主的政令、遵守君主的法度,虛心等候命令,不自行評判是非。所以臣子有口不談私事、有眼不為私情,一切都由君主支配;臣子就像君主的雙手,替君主修整頭足、擋開寒暑與刀劍,不偏私任何賢哲或能士。這樣百姓不會越鄉結交、沒有遠行的憂慮,貴賤不相逾越、愚智各按本分並立,這就是治理的最高境界。而那些輕視爵祿、隨意棄主他去的人不算廉潔,違背法令、強行諫上的人不算忠誠,施小惠收買人心的人不算仁義,脫離世俗卻以詐偽非議君主的人不算有義,出使諸侯卻耗損本國、借危難恐嚇君主以抬高自己的人不算明智——這些都是亂世的花招,為先王之法所輕視;先王的法度要求臣子不作威、不作福,完全聽從君王的指揮。

有度·4

夫爲人主而身察百官,則日不足,力不給。且上用目,則下飾觀;上用耳,則下飾聲;上用慮,則下繁辭。先王以三者爲不足,故舍己能而因法數,審賞罰。先王之所守要,故法省而不侵。獨制四海之内,聰智不得用其詐,險躁不得關其佞,姦邪無所依。遠在千里外,不敢易其辭;勢在郎中,不敢蔽善飾非;朝廷羣下,直湊單微,不敢相踰越。故治不足而日有餘,上之任勢使然也。

白話如果君主親自逐一察看百官,那麼時間不夠用,精力也不夠用。而且君主用眼睛看,臣下就裝飾外表;用耳朵聽,臣下就修飾言辭;用心思慮,臣下就賣弄辭令。先王認為這三樣都靠不住,所以捨棄自己的才能,依靠法度與術數,嚴明賞罰;先王守住要害,所以法令簡省而臣下不敢侵犯,獨自統治天下,聰明人無法施展詐術,奸邪小人沒有依仗。遠在千里之外的人不敢亂說,身在君主左右的郎中也不敢隱瞞善惡、粉飾是非,朝廷群臣不敢互相逾越,所以君主不必操心而時間有餘,這是依靠權勢帶來的效果。

有度·5

夫人臣之侵其主也,如地形焉,即漸以往,使人主失端,東西易面而不自知。故先王立司南以端朝夕。故明主使其羣臣不遊意於法之外,不爲惠於法之内,動無非法。峻法,所以禁過外私也;嚴刑,所以遂令懲下也。威不貳錯,制不共門。威、制共,則衆邪彰矣;法不信,則君行危矣;刑不斷,則邪不勝矣。故曰:巧匠目意中繩,然必先以規矩爲度;上智捷舉中事,必以先王之法爲比。故繩直而枉木斵,凖夷而高科削,權衡縣而重益輕,斗石設而多益少。故以法治國,舉措而已矣。法不阿貴,繩不撓曲。法之所加,智者弗能辭,勇者弗敢爭。刑過不避大臣,賞善不遺匹夫。故矯上之失,詰下之邪,治亂決繆,絀羡齊非,一民之軌,莫如法。厲官威民,退淫殆,止詐僞,莫如刑。刑重,則不敢以貴易賤;法審,則上尊而不侵。上尊而不侵,則主强而守要,故先王貴之而傳之。人主釋法用私,則上下不别矣。

白話臣子侵奪君主的權力,就像地形一樣是一步步漸進的,使人主迷失方向,東西顛倒了還不知道,所以先王設立司南來確定方向。英明的君主不讓臣下在法令之外打主意,不在法令之內施小恩惠,一舉一動都不離開法令;嚴峻的法令用來禁止過失、杜絕私情,嚴厲的刑罰用來執行命令、懲戒臣下,威權不能分給別人,賞罰不能與臣下共享,否則奸邪就會猖獗。巧匠靠眼力也能合於繩墨,但一定先用規矩作標準;聖明的君主以法治國,法令不偏袒權貴,就像繩墨不屈從彎木,智者無法推辭、勇者不敢爭辯,懲罰過失不迴避大臣,獎賞善行不遺漏平民,治理國家最好的方法就是法律。

解讀司南是古代的指南儀器,這裡比喻君主用以確定方向、分辨是非的法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