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非子五十五篇二十卷
第五十四篇

卷二十 · 《韓非子》

心度

第 54 篇/共 55 篇 · 忠孝、人主、飭令、心度、制分——法家政治學的收束。

〈忠孝〉重新定義忠孝——忠不是愚忠,是守規矩;〈人主〉講君主失勢的根源;〈飭令〉〈心度〉〈制分〉是政策綱領,強調法令要統一、賞罰要分明、分工要清楚。

本卷提要 · 卷二十

〈忠孝〉重新定義忠孝——忠不是愚忠,是守規矩;〈人主〉講君主失勢的根源;〈飭令〉〈心度〉〈制分〉是政策綱領,強調法令要統一、賞罰要分明、分工要清楚。

原文

心度 全 3 段

心度·1

聖人之治民,度於本,不從其欲,期於利民而已。故其與之刑,非所以惡民,愛之本也。刑勝而民静,賞繁而姦生。故治民者,刑勝,治之首也;賞繁,亂之本也。夫民之性,喜其亂而不親其法。故明主之治國也,明賞則民勸功,嚴刑則民親法;勸功則公事不犯,親法則姦無所萌。故治民者禁姦於未萌,而用兵者服戰於民心。禁先其本者治,兵戰其心者勝。聖人之治民也,先治者强,先戰者勝。夫國事務先而一民心,專舉公而私不從,賞告而姦不生,明法而治不煩。能用四者强,不能用四者弱。夫國之所以强者,政也;主之所以尊者,權也。故明君有權有政,亂君亦有權有政,積而不同,其所以立異也。故明君操權而上重,一政而國治。故法者,王之本也;刑者,愛之自也。

白話聖人治理百姓,從根本上下功夫,不遷就百姓的私欲,只求對百姓有利。所以設置刑罰不是厭惡百姓,而是愛護百姓的根本。刑罰嚴明,百姓就安分;賞賜太濫,奸邪就滋生。英明的君主賞罰分明,百姓就會努力立功;刑罰嚴厲,百姓就親近法令,奸邪無從發生。治理要在奸邪萌芽前就禁止,用兵要讓百姓在心裡有必戰的決心。國家注重搶先一步統一民心、專辦公事、獎賞告奸、明確法令,能做到這四點的強盛,做不到的衰弱。國家強盛靠政事清明,君主尊貴靠掌握權柄。法令是稱王的根本,刑罰是愛護百姓的起點。

解讀「明賞、嚴刑、勸功、親法」是韓非治國的四大要點。

心度·2

夫民之性,惡勞而樂佚。佚則荒,荒則不治,不治則亂,而賞刑不行於天下者必塞。故欲舉大功而難致其力者,大功不可幾而舉也;欲治其法而難變其故者,民亂不可幾而治也。故治民無常,唯治爲治。法與時轉則治,治與世宜則有功。故民樸而禁之以名則治,世知維之以刑則從。時移而治不易者亂,能衆而禁不變者削。故聖人之治民也,法與時移而禁與能變。

白話百姓生性怕勞苦、貪安逸,貪安逸就會荒廢怠惰,導致混亂,賞罰也就推行不下去。想建大功卻讓百姓出不了力,大事無望;想整頓法令卻改不掉舊習,亂局難治。所以治民沒有死板的方法,能把國家治好就行。法令隨時代變化,治理就有效;時代變了而方法不變,國家就亂;智者多了而禁令不改,國家就削弱。聖人治民,法令和禁令都隨著時代與民情而變。

解讀「法與時轉」反映韓非與時俱進、反對僵化的法治觀。

心度·3

能越力於地者富,能起力於敵者強,強不塞者王。故王道在所開,在所塞,塞其姦者必王。故王術不恃外之不亂也,恃其不可亂也。恃外不亂而治立者削,恃其不可亂而行法者興。故賢君之治國也,適於不亂之術。貴爵則上重,故賞功爵任而邪無所關。好力者其爵貴,爵貴則上尊,上尊則必王。國不事力而恃私學者其爵賤,爵賤則上卑,上卑者必削。故立國用民之道也,能閉外塞私而上自恃者,王可致也。

白話能讓百姓在土地上出力耕種的國家富裕,能發動百姓對敵作戰的國家強盛,強盛而不受阻撓的可以稱王。稱王之道在於開發什麼、堵塞什麼,能堵住奸邪的必能稱王。所以君主不指望別國不來侵犯,而依靠自己國家不可被搞亂。依賴外部安定的國家會削弱,靠自己不可亂而行法的國家會興盛。爵位尊貴,君主地位就高,必能稱王;國家不務耕戰而靠私學,爵位低賤,君主地位卑下,國家必然削弱。能對外堵住奸邪、對內杜絕私學而依靠自己的國家,就可以稱王。

解讀「恃其不可亂」強調內治自強,這是「心度」篇的主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