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辯·1
或問曰:「辯安生乎?」
白話有人問:「雄辯的言論是從哪裡產生的?」
卷十七 · 《韓非子》
第 41 篇/共 55 篇 · 難勢、問辯、問田、定法、說疑、詭使——勢、辯、法的專論。
〈難勢〉正面討論「勢」的力量;〈問辯〉質疑空談的價值;〈定法〉討論法與術的分工;〈說疑〉分析臣子的忠奸;〈詭使〉講賞罰被扭曲的荒謬。
〈難勢〉正面討論「勢」的力量;〈問辯〉質疑空談的價值;〈定法〉討論法與術的分工;〈說疑〉分析臣子的忠奸;〈詭使〉講賞罰被扭曲的荒謬。
原文
問辯·1
或問曰:「辯安生乎?」
白話有人問:「雄辯的言論是從哪裡產生的?」
問辯·2
對曰:「生於上之不明也。」
白話回答說:「產生於君主不夠英明。」
問辯·3
問者曰:「上之不明,因生辯也,何哉?」
白話發問的人說:「君主不英明,因此產生雄辯,這是為什麼?」
問辯·4
對曰:「明主之國,令者,言最貴者也;法者,事最適者也。言無二貴,法不兩適,故言行而不軌於法令者必禁。若其無法令而可以接詐、應变、生利、揣事者,上必采其言而責其實。言當則有大利,不當則有重罪,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,智者無以訟。此所以無辯之故也。亂世則不然:主有令,而民以文學非之;官府有法,而民以私行矯之。人主顧漸其法令而尊學者之智行,此世之所以多文學也。夫言行者,以功用爲之的彀者也。夫砥礪殺矢而以妄發,其端未嘗不中秋毫也,然而不可謂善射者,無常儀的也。設五寸之的,引十步之遠,非羿、逢蒙不能必中者,有常儀的也。故有常,則羿、逢蒙以中五寸的爲巧;無常,則以妄發之中秋毫爲拙。今聽言觀行,不以公用爲之的彀,言雖至察,行雖至堅,則妄發之說也。是以亂世之聽言也,以難知爲察,以博文爲辯;其觀行也,以離羣爲賢,以犯上爲抗。人主者說辯察之言,尊賢抗之行,故夫作法術之人,立取舍之行,别辭争之論,而莫爲之正。是以儒服、帶劒者衆,而耕戰之士寡;堅白、無厚之詞章,而憲令之法息。故曰:「上不明,則辯生焉。」
白話在明主的國家,命令是最尊貴的言論,法令是最適合辦事的標準。言論沒有第二種尊貴,法令不能有兩種標準,所以言論行為不合乎法令的一定禁止。如果沒有法令可循、卻能應付欺詐、應對變化、產生利益、揣度事情的言論,君主一定採納它的話並督責它的實際效果。說對了就有大利,說不對就有重罪,因此愚笨的人怕獲罪而不敢說,聰明的人沒有什麼可爭辯的,這就是沒有雄辯的原因。亂世就不是這樣:君主有命令,百姓卻用學問來非議它;官府有法令,百姓卻用私人的行為來歪曲它。君主反而逐漸輕視自己的法令,而尊崇學者們的智識行為,這就是世上學問文章多的原因。言論行為,要以實際功用為靶子。磨利箭頭隨便亂射,箭頭未嘗不能射中極細微的東西,但不能說他是善射的人,因為沒有固定的靶子。設一個五寸的靶子,在十步遠的地方射,除了羿、逢蒙沒有能保證射中的,因為有固定的靶子。所以有固定標準,羿、逢蒙就以射中五寸靶為巧;沒有固定標準,就以亂射中微毫為拙。現在聽言論看行為,不把公用當作靶子,言論雖然很明察,行為雖然很堅定,也都是亂發箭的說法。因此亂世聽言論,把難以理解的當作明察,把廣博文采當作雄辯;看行為,把脫離群眾當作賢能,把冒犯君主當作抗直。君主喜歡明察雄辯的言論,尊崇賢能抗直的行為,所以那些制定法令、修習術數的人,確立了取捨的行為標準、分別了言辭爭論的是非,卻沒有誰為他們糾正。因此穿儒服、佩帶劍的人多,耕田作戰的人少;「堅白」「無厚」那類詭辯的言詞盛行,而憲章法令就消亡了。所以說:君主不英明,雄辯就產生了。
解讀治國要以實際功用為標準,而不是放任空談雄辯。